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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机动车登记业务暂停 2014年1月1日可申请恢复

www.chetxia.com 2013-12-20 08:52:59 来源:大连新闻网 类型:转载   字体: |

[导读]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11月6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暂停办理部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发布后,许多涉事车主急于了解暂停后如何才能尽快恢复登记业务。

  【车天下大连讯】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11月6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暂停办理部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发布后,许多涉事车主急于了解暂停后如何才能尽快恢复登记业务。

  市交管部门介绍,为了方便机动车所有人办理登记业务,从2014年1月1日起,车管所对暂停登记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受理其提出的恢复请求,具体办法及流程:对《通告》中提及的“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未在法定时限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及机动车,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即可恢复机动车登记业务。

  如果因特殊情况,涉事车主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及机动车的,应先到工商部门接受相应处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龙安路18-5号,后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公楼3楼),再将处理结果报告交管部门。车管所接到处理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涉及的车辆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车管所恢复涉事车主的机动车登记业务。

  对《通告》提及的“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机动车最近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管所申请安全技术检验,车管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车管所即可恢复车主的所有机动车登记业务。

(责编:dlch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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